仙二代的逆袭_第1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5节 (第6/7页)

,这人毕竟是身带大气运的绝对主角,玄昀师兄好不容易躲过了死劫,要真又栽在他身上,那玄晞真是哭都没地方哭,若是九层玲珑塔的事情能顺利和平解决的话,先把玄昀师兄从这些事情里摘出去,后续怎么对付他就可在做打算了,按着时间刘雅那边的剧情也渐渐发展起来了,到时候这个修真界就真的要乱了。

    ??心念电转间,很多疑惑涌上心头,不过面上却是不动声色,虽然按心里的意愿来说她是很乐意拒绝一下李昊天这雄孔雀一样的行为的,李昊天既然摆出了太元宫名号正式的打招呼,那玄晞就是不乐意也必须给他回礼。所以她也给李昊天施了个道礼:“幸会,正阳门穆玄晞。”态度实在是有些冷淡。

    ??“道友竟是正阳门玄字辈弟子,不知是哪位老祖门下,说来我一好友也是正阳门弟子,他叫玄末,是归真峰门下弟子,玄晞道友应该知道。”李昊天一脸欣喜的道,没想到美人不但修为高竟然还是正阳门嫡传弟子,而更巧的是都是嫡传弟子她一定让是认识玄末的,有了共同认识的人,这关系就容易拉近了。

    ??说起玄末,玄晞还真没多少交情,关系仅仅限于是认识的人那一层而已,要说他们正阳门,归真峰一向是个比较奇葩的存在,一个峰主,一个隐形的副峰主,两派争斗不休,都是自家师弟妹,他们没闹得太过就是掌门也不太好干涉,但是这也是使得别的峰在和他们交往时多了份谨慎,毕竟那样的情况一不小心就会介入到归真峰的内斗之中,所以索性就和他们全都远着些。而且玄晞也曾阴暗的猜测过掌门师伯是不是有特意纵容归真峰的两位师叔内斗的意思,因为正阳门五峰中,她父亲清远和百炼峰的清岩师叔一样都是属于甩手掌柜型的峰主,更多的心思都放在修炼还有炼丹炼器上,而师傅清霄更绝,他是连甩手掌柜都不愿意当,直接就就挂个名号而已,而归真峰的两位却显然对权利有更大的野心,而李昊天所说的玄末就是清岚师叔的大弟子。

    ??看着兴致勃勃的李昊天,玄晞只平淡道:“倒是认识的。”别的却不在多说,而是直接道别:“道友慢用,我便先行告辞了。”看着他就想到十年前那个瘦的不成样子的玄昀师兄,果然还是想给他几剑,压抑下有些暴躁的情绪,玄晞抬步就走。

    ??此时一阵风吹来,拂过玄晞的发,一股在李昊天心中萦绕了多年的香味随着风掠过他的鼻尖。李昊天一时心里大振:“这香味,这么熟悉的香味,那个人竟然是她吗?”

    ??回过神来正想试探一下,却发现佳人已经是芳踪难觅了。

    ??第47章

    ??随着天色渐暗,云翳城越发的热闹起来,不过这种热闹却不是像凡人市集那样比肩接踵人来人往叫卖不断的热闹,毕竟都是修士或者以修士的架势为标准生活的人,云翳城的热闹是含蓄的,那是一种情绪的张力,从人们的眼神表情里流露出。这个五月最大的一场拍卖就在今晚举行,这也是玄晞特意逗留的理由。

    ??虽然是进宝斋的拍卖,但是今晚的拍卖会却不在进宝斋举行,而是定在了离进宝斋不远处的如意馆。而如意馆也并不是进宝斋的产业,他是属于九归岛的,和正阳门空泽寺太元宫这样严谨的有自己的传承,依靠一代一代的师徒关系联系的门派不同,九归岛的构成要松散的多,除开核心弟子外,它的组成大部分都是散修,运转更多的依靠利益来连接各方势力,各个修士,玄晞个人的感觉这很像是一个交易的平台,只是这个交易范围更广而已,拿出一定的代价,就可以委托九归岛发布任务,寻物,寻人,求助,报仇,暗杀,消息买卖,九归岛的任务几乎无所不包,只要你能付出足够的代价,就能得到满意的回报。不过九归岛做事也有底线,涉及到别的门派或家族的内务他们是不会插手的,而且据玄晞所知,九归岛每年给各大修真门派送上的红利可不是什么小数目,没错,就是红利,九归岛的核心成员不多,外围人员又归属感不强,他们需要再全大陆吃的开,自然要和各方都大好关系,特别是几个大门派。

    ??穆业作为正下门下负责云翳城事务的主管事,虽然自身修为不高但是在云翳城里还是很有地位的,不管他本身实力如何,单单一块正阳门的牌子就够大部分人仰望了,更何况他修为不高这也是相对正阳门里来说的,筑基五层的实力,在外面还是不错的。而今天他却是恭恭敬敬的当亲自当车夫赶着马车到如意馆门口,一时间认识他的人看着那马车眼神就马上不一样了,能让穆业这么恭敬了,没准就是正阳门的哪位仙长,不说和仙长搭上关系,伺候的好了,就是穆业哪里也不会没有表示,更别说要是真有运道讨得仙长的欢心,从他们指缝里漏出一点半点都够一般人受用一生了。

    ??马车一停下来,守在如意馆门口专门引客跑腿的小厮立马跑上来一个,正是穆业以前惯用的吴用:“穆老您今天竟有空过来,还是小的给您老引路伺候茶水?”穆业其实看上去只是四十左右模样,但他实际年龄不小而且在云翳城营业多年,辈分也是不底,倒是得了穆老这个尊称。

    ??“去,把天字号雅间布置起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